汽車租賃公司注冊條件,上海汽車租賃公司注冊條件
關于開展中心城區小微型客車租賃行業備案工作的通告
為規范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承租人合法權益,根據《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市交通運輸局擬在威海中心城區試點開展小微型客車租賃企業及所屬車輛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法律分析:第一點擁有汽車不少于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于200萬元;第二點擁有的汽車應是新車或使用過的車是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并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第三點公司應有流動資金(不少于汽車價值的5%);第四點有。
一、備案依據
上海汽車租賃公司注冊條件,《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7號)第七條規定:“從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或者新設服務機構開展經營活動后60日內,就近向經營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小微型客車租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本通告所稱小微型客車,是指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車。
三、備案時間
2022年11月4日起,新增從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或者新設服務機構開展經營活動后60日內辦理備案;
2022年11月4日前已經從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于60日內辦理備案。
四、備案條件
到銀行辦理對公賬戶。汽車租賃公司需要滿足擁有車輛大于20輛,汽車價值不低于200萬;車輛具有完整的車輛行駛證件;公司有不低于汽車價值5%的流動資金;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辦公場所;公司有專業的從業人員。【法律依據】。
(一)從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2.投入經營的小微型客車應當經檢驗合格且登記的使用性質為租賃(以下稱租賃小微型客車);
3.有與租賃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管理人員;
4.在經營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5.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二)從事分時租賃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以下服務能力:
1.有與開展分時租賃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保證服務平臺運行可靠;
2.有相應服務人員負責調配租賃小微型客車。
需提供符合上述條件的相關材料(具體格式見附件)。
五、備案方式及地址
業務咨詢電話:0631—5215109
請我市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分時租賃經營者按照企業注冊地到指定地點完成備案工作;逾期未辦理備案的,自2023年2月1日起,將按照《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7號)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汽車租賃公司注冊條件如下:1、至少配備20輛汽車且車輛價值不得少于200萬元;2、公司需要有車輛價值5%的流動資金。3、有固定的經營和辦公場所且停車場面積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賃汽車投影面積的1.5倍。4、有必要的經營機構和相。
特此通告。
威海市交通運輸局
注冊汽車租賃公司需要什么條件?1.擁有汽車不少于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于200萬元;2.擁有的汽車應是新車或使用過的車是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并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3.公司應有流動資金不少于汽車價值的5%;
總編輯:殷洪軍
復審:顏燕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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